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通知

 经典教程     |      2019-01-15 12:00


关于举办2019年 《高级物业管理师》《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我国高级物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应广大企、事业单位的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中华建筑报社人才培训中心将开展高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提高物业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高级物业管理师、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协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

  2、企、事业单位、高校等机关后勤部门相关负责人;

  3、各实业公司、生活公司、置业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4、符合以下(申报条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业绩突出者单位出具证明条件可适当放宽):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学历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4年;

  3、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共分为四部分:《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经营管理》。培训班由中企海纳万汇教育咨询中心组织。

  四、培训时间、地点:

  每月,全国。

  五、报名材料及其他

  所需资料:

  1. 1、二代身份证照片;
    2、近期2寸彩色照片(蓝底)电子版;
    3、最高学历证书照片(工作证明)。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2800元/人(开增值税发票)

           咨询电话:010-83064408,15330277807